衡山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调整2023年县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火灾高危单位的通知
2023-03-29 15:21:29          来源:衡山县消防救援大队 | 编辑:袁慧 |          浏览量:259698

各县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火灾高危单位监督管理。根据《湖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湘公发〔2013〕21号)、《湖南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湘政办发〔2013〕48号)、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进一步规范单位管理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消发﹝2022﹞6号)和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进一步明确消防监督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衡消网发﹝2020﹞7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对县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火灾高危单位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消防救援大队纳入监督抽查范围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共192家(前面标有“★”的为火灾高危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的职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努力实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责任自负”的自我管理与约束机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辖区内符合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应向我大队申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申报的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应当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三、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的职责,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建立并完善消防档案,强化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努力实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责任自负”的自我管理与约束机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附件:衡山县县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衡山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3月21日



责编:袁慧

来源:衡山县消防救援大队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经授权后,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下载APP